冲动的惩罚未删减,杭州许某某的作案过程谁来推敲一次?
今天上午这起案件已经成功告破,从杭州警方的通报当中能够看出,凶手许某某已经公开承认,他于7月5日凌晨趁着妻子熟睡的过程当中,将其杀害分尸之后抛至于化粪池,在警方得到重要线索之后,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之后发现了疑似人体组织,在经过现场提取,DNA鉴定对比之后确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综合作出判断,来女士已经遇害。
当然,虽然这些案件已经告破,但是很多人还是会有不少疑惑,比如,许某某是如何进行风湿粉碎的?毕竟,如果在其家中进行粉碎的话,势必会弄出动静,而其邻居早就说过,这栋楼的隔音并不好,邻居能够听到他们家冲水马桶的声音,可事发当晚,邻居并没有听到他家有明显的动静和冲水马桶的声音,再比如,如果许某某在自家进行分尸处理的话,他的小女儿就在家中熟睡,为何没有感觉到异样呢?
现在看来,这一切似乎已经找到了答案,那就是,许某某之所以会选择在7月5日凌晨,对其妻子痛下杀手,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当天夜里面杭州下了一夜的大暴雨,由于房子外面暴雨的声音很大,这样一来,就掩盖了其分尸所发出来的声音,据说,许某某早在一年之前就买了一台绞肉机,由此看来,许某某大概率是早有预谋的。
也就是说,在7月4日晚上,他们一家三口吃晚饭之前,许某某很可能在其妻子和小女儿的晚饭当中加入了大量的安眠药,这样一来,蓝女士和她的小女儿就熟睡了,等到7月5日凌晨,许某某便向熟睡中的妻子伸出了罪恶之手,再将来女士捂死之后,便对其进行了分尸,之后将粉碎的人体组织通过抽水马桶冲入了化粪池,由于当天晚上外面下着大暴雨,所以邻居也没有发现他家有什么动静。
除此之外,许某某还将一些无法分解的人体骨头,抛至于其他地方,这个时间点在当天凌晨的3:00左右,因为后来的监控显示,凌晨3点多地下车库里面留下了腿脚的影像,虽然许某某极力的避开了楼道里面的监控摄像头,但是,他的这一行为还是被隔壁地下车库的摄像头拍到了腿脚。
警方到他家中调查的时候,虽然没有找到什么有力的证据,但是在警方后来的调查当中发现,他家7月5日当天的用水量超过了2吨,真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许某某极力销毁各种证据,但是他家的用水量却将这起案件揭露了出来,警方在对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后最终找到了人体组织,还是那句话,雁过留声,鱼过留痕,许某某必将为自己的这一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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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5岁女生裸身被扇耳光?
社会环境的影响。小时候上学,也经常遇到类似的事情。那时候,古惑仔的电视剧正流行。不少人心生崇拜,模仿着他们称兄道弟。他们以欺负其他同学为乐,觉得有面子,特自豪。他们满足虚荣心的一己之私,伤害了很多无辜的人。同时,他们也受到了冲动的惩罚。不学无术,到达一定年龄,就被父母逼着赶了出去做打工仔。他们仍然旧习不改,不少人好吃懒做,成为城市五光十色世界里面的月光族。没办法,又重操旧业,干起了原来的勾当。大多岁人都进了劳改队和监狱。在中国这个社会,一旦被贴上标签,就难以撕下来。而且,影响的不单单是他自己,还包括他的下一代。题目中的校园暴力,受害者很可怜,施暴者可怜又可恨!等待施暴者的也将是残缺的人生。这种心智不健全的年纪与恶行相伴,会侵蚀他们善良的本性,也就跟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越来越远。他们的人生道路也将越来越窄。但是,我不可怜他们!那是他们咎由自取,自己把自己推进深渊,自己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我只可怜,受害者未得有效心理疏导。他们的人生不应该被那些施暴的社会渣子所毁灭。我们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同时,我们也要给施暴者增加更沉重的锁链,让他们动弹不得!
为什么会对一个人有冲动?
冲动是一种行动,一种不经过或少经过大脑的不理智行为。冲动的动因经分析有两种。其一,精神上的,如欲望。叔本华曾说,人生是一种欲望。。。。。。由此人的一生中难免会有冲动。所以,无欲才会刚。
因为人是铁,饭是钢(晕了,难道此刚就是彼钢?)。所以,人才不会象饭那样没有欲望(但另类的如本人之流的饭统级别则另当别论了),才有如潇潇雨歇抬望眼的岳元帅和一怒为红颜的吴藩王的怒发冲冠。 这种永载史册的冲动该是冲动的极致和升华吧!其二,物质上的,如喝酒。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说到酒就想到了物极必反、过犹不及。否则怎么会有“那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胡乱的说话。”才会引出冲动的惩罚。其实,有时候惩罚也未必是坏事。正如人总会信誓旦旦的说,如果爱你是一种错,我宁愿一错再错(这个对错,难以说的清楚,时间、地位、环境、价值取向不同,其对问题和事物的看法也会截然不同)。
数千年前塞老先生的辩证关系就学的好,福兮、祸兮!但真能如此,或许就不会有冲动这一说法了。
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砍?
俗话说得好,自古奸情出人命。
这不,刚刚在吉林松原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情杀案。据知情者描述:案发现场,死者脑袋几乎被整个剁下来,就剩脖子连着一点点”。
(案发现场受害男子几乎尸首分离)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案情的大致情况。
行凶者为吉林省松原市人长岭县长岭镇男子李某某,行凶被害对象为一男一女。女子刚好是李某离婚不算很久的前妻,而男子为前妻的现任男友。该男子居然还是李某曾经的朋友。
很显然这是一起典型的“背叛兄弟,夺人妻”戏码。换成任何正常人都无法接受这双重背叛,士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18号傍晚在润景园小区附近,李某驾驶汽车撞向了前妻以及现男友。估计发现男子还未被撞死或者是觉得还不够泄愤,李某又从车上拿了一把砍斧下来,继续砍向二人。男子当场死亡出现了开头描述的惨状,而重伤的前妻目前生死不明。
首先我们来看看行凶的李某:目前被刑拘中,判死刑是无疑的。自己是泄愤了,但是却把自己的生命都赔进去了,真的不值当。
常言道:天涯何处无芳草!能够失去的就从来不属于自己。自己心胸太狭隘用了极端的方式来处理实在是不明智的选择。为了一个已经离去的人而伤害自己不说,孩子父母将怎么度过下半生?
再看看其前妻:暂时还无法明确该前妻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勾搭上的丈夫朋友。但是换做一般人确实不太能够接受这样的感情对象。心理上多少都有些膈应。
虽然说感情是一个人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需要建立在一定的道德基础上的。否则很容易被误解和标签化。
这位死者也就是李某的朋友因为一段畸形的恋情而丧失性命,实在是不幸,只是谈个恋爱而已结果玩大了。古话说:朋友妻不可欺。这个恋爱的对象选的不恰当啊。千不该万不该选择好友的妻子啊!
总结:通过此案,发现自我心理调节能力非常重要。如果不能自我开导,人很容易走进死胡同而做出毁灭性的举动。所以这里我整理了一些“心灵鸡汤”专门慰藉那些离异的男女:
1.在别人那叫离婚,在我这不叫离婚,叫解聘。
2.能够失去的就代表从来不属于自己,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3.谁是谁生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前世得尘,今世的风,最终谁都不是谁的谁。
4.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不是你的,不管你怎么争怎么抢也都不会属于你?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是否内心豁达了许多?换个角度想想如果这件事情搁在自己身上,又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如何改变处事冲动的毛病?
每个人都可能有冲动时候,偶尔的冲动是可以理解的。我们都会被这样那样的事所羁绊,很少有人可以做到六根清净,无忧无思。 但是,若经常性的冲动,那么则可能导致一些不愿意看到的不良后果。那样可真就是“冲动的惩罚”了。我认为冲动不一定是不够成熟的表现,而是一种为人处事思考不够全面的原因。细想一下,做事冲动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我们是思考不够全面或者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这样不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的,会破坏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甚至给个人的感情、事业和前途造成恶劣影响。 心乱须先定心,易情绪化的人易冲动。所以要想改变处事冲动,则先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处理情绪的办法有很多,至于方法,每个人得靠自己寻找。法门有很多很多,关键不在法,而在你的用心,和意愿。相信自己有能力豁出去,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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